出境旅行游客只能甘为鱼肉? 律师为您解惑

发布时间:2016-12-13 17: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11天的出境游最终以争执草草收场,这并不是当初李女士为度假设想的结局。然而,数度的忍让,陌生地域的焦虑,以及无法调和的矛盾,终于让她在18位团员共同起草的《声明》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去年11月,李女士在苏州青年旅行社为自己和女儿报了去往澳大利亚的出境游,单人2万余元。行程长达11天,时间定在今年1月20日至1月30日。然而旅行途中发生的种种,不仅消磨了出行本身的惬意和放松,更让她不得不在回国之后缠身于维权的事宜。


  她的“澳洲游”仍没有结束。旅行社和她之间至今无法达成赔偿的协定。(记者 殷觞)


  一场错过预约时间的晚餐


  出境游的组团方并不是苏州青旅。1月20日到达上海浦东机场后,李女士才知道同行的既有来自苏州的,也有来自上海、杭州的游客。该团真正的负责方面,是与苏州青旅保持合作关系的上海东湖国际旅行社。

 

  李女士第一次感到忍无可忍,是在1月24日的晚餐上。这是旅行团抵达澳大利亚的第四天。按照领队的安排,他们在当地时间晚上6点左右抵达预约的餐厅。然而30分钟过后,他们仍然未得到任何形式的问候和接待。


  “领队叶先生全程就坐在我们边上,要等到我们差不多和餐厅动手的时候,他才站出来维护几下。”李女士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在团员与餐厅矛盾激化之前,只有导游试图进行过数次交涉,“大概已经7点多的时候,导游询问了几次之后,就拿着我们的预付款,告诉我们要么继续等到很晚,要么现在就换一家餐厅。”丧失耐心的游客便自己与餐厅沟通理论,而对方的答复反而令他们惊讶和害怕。“餐厅说,要是我们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找人打我们。”李女士当时以为问题出在了餐厅方,“这是我女儿翻译给我听的,我本人并不懂英文。”


  然而,游客们很快就了解清楚,他们的用餐时间原本约定在5点至5点半。“我们到的时间已经超过了时限。按照他们的规矩,只有在服务完预订的顾客之后,我们才能得到接待。”直到当地时间晚上8点,李女士才品尝到第一道牛排餐。此时全员早已饥肠辘辘。


  【律师点评】


  由于旅行社方服务不到位产生的问题,游客可以就这一点到相关部门投诉,主张权利。


  这是否“游购结合”的景点


  然而,晚餐的事故并不是一场单纯的意外。在此之前,他们刚从一个不包括在预定行程的“景点”回来。


  “那天我们本该全天都呆在布里斯班的黄金海岸。”李女士认为自己报的线路应该全程纯玩,不含购物,“下午3点半左右的时候,我们被集合起来上车。汽车行驶之后,领队告诉我们,要带我们去游览一个临时赠送的景观。他还希望我们在听完当地的讲解之后,能够鼓掌以示友好。”


  按照李女士购物清单上的抬头,他们到达一个名为“国王澳宝”(King Opal)的地方。这里离他们的出发点有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游客被带到了一个20平米的展览室,聆听了关于澳洲土特产“澳宝”(即蛋白石,学名欧珀)的讲解。20分钟过后,他们又被带往一个三倍大的展销室。“我们被要求在这里停留一个小时。”李女士最终购买了一块价值352澳币、戒面大小的“欧珀”,“购物什么的我倒是无所谓,但是这个‘赠送的景点’直接导致了错过用餐时间并引发一些不愉快,我又怎么能丝毫不在意呢?”回国之后,李女士才知道《旅游法》早已禁止旅行社随意安排购物点,因此她对此也进行了投诉。


  “游客到达的地方不是购物店,而是‘游购结合’的景点。”苏州青旅方面接手处理该事的张先生解释说,“就像苏州乐园一样,既有可以玩的地方,也有可以购物的地点。”


  那么“国王澳宝”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呢?按照该机构官方网站的说明,它是“澳大利亚 ‘欧珀’最好的卖家之一”,并以“可靠、正直以及优异的顾客体验知名”;它是澳大利亚珠宝商协会的成员,并赞助了2009年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而组团方上海东湖国际旅行社的回应更令她惊愕不已。“上海那边的负责人毛先生却告诉我,说如果我要拿着购物凭据证明我曾被拉到购物点,他们可以反告我‘恶意购物’。”


  毛先生本人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而旅行社专门负责受理投诉的浦先生则表示,他从未听闻己方控告游客“恶意购物”的事情发生。


  【律师点评】


  按照地点对自身的描述,旅行社“游购结合”的说辞是不能成立的。任何行程变更之前,都必须要得到参团成员一致的认同。增加购物点之前更该如此行事。而即使拿着购物的票据进行投诉,行为也构不成所谓的“恶意购物”。
 
  行程单上的景观莫名消失了?


  实际上,从第一天开始,李女士的出行就并不如人所愿。“第一天的重要景观‘大洋路’,我们全员谁都没看到。”她本来打算不去纠缠的事情,却因不愉快的事情屡次发生而逐渐在意起来,“行程单上写的‘参观海洋渔池’和‘漫步红树林螃蟹区’,我们也毫无印象。我们去找领队,他告诉我们这个季节,这两个地方也没什么好看的。”
  “其实游客们都到了的。”青旅张先生解释称,“‘大洋路’ 就是游客参观‘十二门徒岩’前旅游车走的那条高速公路。但是由于当时游客刚下飞机十分疲惫,因此好心的导游没作任何提醒。海洋渔池和红树林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


  “如果是一处值得参看的景观,那么导游在车上至少应该跟我们说明和提示一下。”李女士并不接受张先生的说辞,“另外,在海洋渔池和红树林螃蟹区前,行程单上面写的分别是‘参观’和‘漫步’。我既没‘参观’到,更不用说‘漫步’了。”


  【律师点评】


  旅游服务不仅仅只是把游客带“到”景点,还包括景点的介绍和解说。到了景点却没有提示,严格来说可以视为旅行社违约,没有提供服务。


  领队以“通知移民局”相要挟?


  矛盾在最后一天终于全面爆发。由于种种意外,游客与领队的争执成了1月29日行程的主题。


  “最后一天,我们本来应该呆在凯恩斯参观大堡礁的。”但由于天气的原因无法出航,李女士在前一天就得到了领队调整行程的消息,“他敲开了我的房间,告诉我第二天不能出航,所以改去热带雨林,并要求我在意见书上签字。”再三商议后,李女士签了字。晚餐时,同团的成员议论纷纷。李女士这才得知,并非所有人都签了意见书。“我们讨论了一下,就算是调整行程,也不应该由旅行社单方说了算。虽然其它的事情还没想好,但是唯独热带雨林,我们全员达成一致是绝对不要去的。”他们把决定告诉了领队叶先生,叶先生回复,如果没有任何既定行程的话,游客从旅行社拿到60澳元的退款。虽然游客们并不认可具体的数额,但是他们决定回国以后和各自报团的旅行社进行商议。


  然而第二天一早,李女士刚到旅馆的大厅,就发现领队叶先生叫来了陪同的导游和司机,“叶先生的意思是,我们今天就得去热带雨林,因为导游和司机都被请来了。”李女士随后坚决表态不愿配合,“我反复告诉他我绝对不去,结果他却回应我一句‘那我就只能通知移民局了。’”而就是这句话令李女士怒不可遏:“我从来没说过‘不回国’之类的话。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他怎么能拿这种话要挟我?”


  “因为经常会发生这种事,游客不听领队的意见,最后滞留在外不肯回国。”叶先生辩解说,“虽然当时还没有人声称‘不回国’之类的话,但是我要告诉游客可能发生的最坏的情形。”而当他把准备出发的事宜告诉团员之后,双方随即争执得不可开交。“最后他说,既然导游和司机都请来了,不去的话就只能退42澳元。”李女士大惑不解,“先不提退款我们认不认同,不去热带雨林是我们打好招呼的。他有什么理由自作主张呢?”


  景观自然游览不成。争吵到午餐过后,李女士和另外5名游客按计划乘坐了直升飞机,其他团员各自游晃。晚餐后,双方又是继续争论不休。第二天一早,他们准时搭乘了回国的飞机。


  昨天,苏州青旅张先生承诺,他们将返还最后一天行程的费用60澳元,并尽量争取数百元的赔偿金。“但是再多就没有了。有些游客张口就要至上万,这是我们绝对做不到的。”


  【律师点评】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行程无法按预定进行,旅行社可以不进行任何赔偿。不过目前一些旅行社为了口碑着想,往往会返还相关的费用。然而违背游客意志而产生的费用,游客本身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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