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旅游业协会获2008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殊荣

发布时间:2016-12-17 17:2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1

  2009年2月18日,南京市消协表彰了二OO八年度“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南京中央商场、南京旅游业协会等26家单位获此殊荣。

 


  南京市消协表示,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汶川地震、奥运会、金融危机等方面全市的消协系统都积极倡导“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以消费维权为抓手,在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为南京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巨大贡献。南京旅游业协会为贯彻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举办了专家讲座;寻找合适的保险公司为旅行社会员单位分忧解难,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受到旅行社的一致好评;为减少旅游市场价格的竞争,旅游协会还作了“集团采购”的经营模式调整;聘请的专职法律顾问,为会员单位提供了60多次法律咨询;在南京争创文明城市中,为做好会员单位稳定自律工作,协会还行文各会员单位并提出倡议,规范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旅行社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来源:南京旅游业协会 编辑: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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