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票价调整11月起提前半年公布

发布时间:2016-12-18 19: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昨日,市物价局公布了《南京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点在调整门票价格时,应当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

  《办法》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调整门票价格时,应当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临时性活动除外);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一个月内提高门票价格;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调整门票价格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集中提高门票价格。而在以往,门票价格调整,最多只需提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办法》还明确,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列入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目的举行的各种展览应当向社会免费开放。

       编辑:Roach

  • 上一篇:免费开放,玄武湖7天迎客68.5万
  • 上一篇:免费开放第8天,玄武湖不文明行为少了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