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来宁调研导游员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0 11:12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对导游员劳动权益、社会保障以及导游协会建设情况的了解,112627两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唐兵副司长带队,全国总工会财贸工委、国家人社部等一行6人来宁进行了调研。

26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在江苏省旅游局215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省旅游局周旭副局长、质量管理处马龙处长,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王善坤副主任、旅游质量管理处唐勇处长,省总工会财贸工会陈树礼主任、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刘欣处长以及南京华丽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南京大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时尚旅行社有限公司、部分导游员代表参加了座谈。

  

调研组首先对调研背景、目的及调研内容做了总体说明。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王善坤副主任针对南京市在导游员管理中的一些做法和有益经验以及《旅游法》实施后南京市探索导游员及导游管理机构管理服务的新思路和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新的管理模式,向调研组做出了专题汇报。

  

南京华丽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张涪宁主任,从南京市导游员协会建设情况、导游社保问题和《旅游法》实施后导游员带团服务费用的调整变化以及希望加大对导游员正面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南京大华国际旅行社总经理黄义纯、南京时尚旅行社总经理李艳龙,从本公司对导游员的薪酬待遇、在日常组接团服务中对导游的使用情况方面做了情况介绍。

导游代表韩治国,也从《旅游法》实施前后的带团感受对比、导游在进行带团服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以及做为导游人员的一些想法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省旅游局质量管理处马龙处长从导游的职业体系、现行《导游员管理条例》急需修定、行业协会功能定位、导游IC卡功能需要扩大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旅游质量管理处唐勇处长,还对南京市即将实施的兼职导游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导游管理机构准入退出机制的一些思路及在政策层面上需要国家局给予解答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发言。

参会代表还对在《旅游法》实施后如何保障导游劳动权益;导游服务费的构成及标准;需要国家旅游局明确和支持的问题以及创新导游服务管理工作的建议进行了讨论。调研组对以上问题也做出了相关解答。

最后,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唐兵副司长,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旅游法》的实施对旅游行业及导游队伍健康发展有了明确指导,目前行业中反应出来的一些问题,只是“阵痛”,导游员应对自己从事导游带团服务的职业期望回归理性,对自己的劳动报酬有合理的认识。国家旅游局这次调研的目的就是收集各地针对导游员保障、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一些建议和意见,以便更好的做出政策性的指导。同时她还指出,在听取了南京市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介绍后,认为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在创新思路、完善服务以及在新时期、新环境下探索导游员队伍的建设、提升导游员品质等方面在全国是处于领先水平的,值得肯定。南京要带好头,这些好的思路要尽早转化成成果,在实践中可以大胆创新,放手实践,国家局会给予大力支持。

  

27日上午,在南京市旅游委员会王善坤副主任及省、市两级旅游质量管理处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调研组还前往了南京大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华丽旅游人才培训中心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

此次调研,调研组对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在近年来关于加强行业管理、提升导游队伍素质建设、创新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将结合此次国家局调研活动,正确把握政策导向,深入了解行业呼声,努力探求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正在研制中的“兼职导游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和“导游管理机构退出准入标准”的制定,力争将“兼职导游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成符合法规精神,反映行业动态,引导队伍健康发展的,领先全国,适应于新时期行业发展需要的导游员管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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