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咨询

发布时间:2024-05-12 04: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4月进公司的~
前天2008年9月11日离职
我9月11号打的辞职报告说15日离职~
公司说不用了~
11号就可以走了~
但是扣了我一个月工资说是我没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扣违约金~
合同里这么说的:任何一方违反本聘用合同,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支付~
没具体说明支付多少呀~
还有我4月进的公司,公司是不是应该从4月开始给我交保险~
那我9月上了半个月要给我交保险吗?
现在公司只给我交了8月一个月的保险~
算违法吗?

问题解答:

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公司不能扣你一个月的所谓违约金。你可以向公司要回来。

2、保险要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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