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网购商品签收快递时的权责划分

发布时间:2024-05-17 00:3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看到很多网店有这么一句话:签收视同接受货物没有问题。所以一定要当着快递的面打开并查验货物,一旦签收,就说明已经认同所发货物没有问题。
我对此一直存在疑问,也没见人在讨论,所以想咨询一下物流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人士。
我的疑问是:店主这个说明明显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同时有转嫁责任和风险的嫌疑。
就我的看法,
1:严格来说,当面拆开货物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收货人)在收到快递时,应该只有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的义务。只要到我手的,经快递员和接收人双方确认都是完好无损的包装,就应该签收。拆包后再发现问题,才应该联络发货人。这里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就是只要接收人在接收的时候外包装完整,他的验货义务就结束了,至于假如发货有问题,那中间是不是快递公司在搞鬼,那应该由发货人和物流方来扯皮,而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个思路是否正确。
2:然后退一步讲,我就算拆包验货了,我只有查验货物数量及外观颜色,附件是否齐全等义务,绝对没有查验质量的义务。也就是说,就算我签收了,只说明你发的货是我所定货的,但不是承认了你发的货的质量。同时,在短短的两三分钟类就判断你发的货没有质量问题也是没有意义的。

不知道我的上述看法是不是正确,或是还有我没想到的地方。也就是说,我认为能拒收的原因不外乎外包装已磨损,或拆包后货物明显的外部性状不对及货物数量不对。

然后有一个不明白的地方在于,究竟这一方面有没有立法:即我发现外包装完整的,就签收下来了。然后拆包后发现少寄了东西,就联络卖家,卖家却坚持说自己发的东西没错,意思是:要不就是物流方有问题,要不就是我有问题。一旦产生这种纠纷,适用什么法律?还是目前法律是空缺,所以沦落到必须拆包验货才能规避部分风险。

就算拆包验货,其实我来发这个贴的原因是,刚刚帮同事接收了一个快件,但EMS公司不让我拆包。这个行为虽然是他们的强势霸道行为,但法律上是不是也同时表示EMS揽下了货物不对的话单方面与卖家进行沟通和权责划分的责任?因为他把收件人的义务已经最小化了,既然只让你看外包装是否完整,那么我做完这个工作后,我的义务就消失了,只有权利了吧?
lawyerdzw说道:收到货物要先验收后签字,这样是划分法律责任的界限。

请解释这句话。因为“验收”没有给予解释。结合上面EMS的例子,你这句话的疑问有
1,我如何验收?必须拆包,验货物数量及外部属性,然后再使用以检测质量?
2,EMS投递员拒绝拆包只让你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是违法的,还是可行的,因为他主动承担了纠纷责任?
3,先验收后签字以划分法律责任,意思是,我一旦签字,快递方就毫无责任了?
4,实例,我买五张光盘,收到货的时候外包装完整,所以我签收了。结果只有四张,我找卖家,卖家坚持发了五张,这个纠纷如何处理。实例2,我买了五张光盘,收货时拆包点货,有五张,我签收了,结果有一张光盘坏了播放不出,我找卖家,卖家坚持五张是完整的,请问这个纠纷又是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收到货物要先验收后签字,这样是划分法律责任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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