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新买的房子,刚交房,贷款还在还,能往房产证上加名字吗?

发布时间:2024-05-16 00: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在上海,刚交的的房子,但二人还没结婚,本来身还有20年的贷款还没还清,请问可以往产权证上加名字吗?
如果我在结婚前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有没有什么方法确认这个房屋的产权还是属于我个人的,在怎么加名字,都无法分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比如:办理房屋付款时的凭证,属于我个人。

问题解答:

1. 可以加名字.
2. 加了名字,意味着署名人对房子有部分拥有权,也就是说,这个房子的产权不可能完全属于你一个人了.
3. 如果要防一手,建议你办理加名字时,注明你们各自的产权比例. 比如,你占60%, 她占40%.
4. 即使不加她名字, 因为还有贷款需要还,那么,婚后她参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有50%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价格100万, 你首付40万, 还有60万贷款是结婚后还的,那么,她拥有30万的产权. 如果房子升值到200万, 她的产权价值就是60万.

结婚前你自己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单方公证,证明房子是你的财产。

可以啊,当然可以的

不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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