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吗?

发布时间:2024-05-16 10: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他是加籍华人,我想请教,据说,要先申请,审核通过30日之后,3个月以内双方亲自领取《结婚证》。

请问,1.申请人可以由我一人办理吗?因为他那里有工作,不能总来回赶。
2.如何申请婚前身体检查?

3.申请,拍照,翻译文件,体检,领证,1个礼拜的时间足够吗?

4.在上海领取结婚证之后,我去加拿大之前,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比如办理护照、签证之类手续等...

谢谢,回答的详细,加分!
补充:据说,要先申请,审核通过30日之后,3个月以内双方亲自领取《结婚证》。 这个说法对吗?
还是可以当时办理当场领取?

请针对提问回答,不要黏贴。

问题解答:

1,涉外婚姻不须要申请,只要他在加拿大开好单身证明,并在加拿大的中国大使馆认证就可以了
2,现在体检是自愿的,包括涉外婚姻,可以不体检的
3,不须要申请,拍照翻译当场就可以办好,登记处隔壁就可以办.半天就足够
4,他帮你办理的,你只要公证一些婚姻状况,还有国籍公证就可以了,很简单
5,结婚证当场可以领取,不须通过审核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

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三、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须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护照或可证明其身份和国籍的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具备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证明。四、哪些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

五、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须具备哪些条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结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男方满22岁,女方满20岁;

男女双方不得患有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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