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小城镇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方式

发布时间:2024-11-08 19:35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上海小城镇医疗保险住院的话,怎么结算啊,比如总费用10000元,那么我自付要多少呢?
具体怎么算的能列出吗,我给5分哦~~~

问题解答:

1、镇保人员住院实行划区定点医疗,住院前需到定点区县医保中心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持卡结算住院费用,无需事后报销。

2、2008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68元;第二次及其以上的起付标准为584元。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镇保基金支付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负。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6735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镇保基金不予支付,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详细也可咨询上海医保中心,电话96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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