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卡

发布时间:2024-11-08 11: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与老板签了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但是老板一直以我没有完成最初对公司的承诺为由,薪水及保险缴纳都未按合同办理。现在马上合同到期,也未见他要续约的意思。我早已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下去,如果我与公司都未提出续约或者解约。那合同到期时,我如果自动离职(未有经济纠纷)这种做法对吗?

问题解答:

如果你不想麻烦就可以这样做

如果你想争取你的权益,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综合保险,给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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