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公证自书遗嘱符合法律效力想卖房手续怎麽办

发布时间:2024-05-15 13: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丈夫与我婚前有一女儿判给前妻,我们婚后又生一女儿,几年前丈夫病故,立下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将他那部分财产归我女儿独自继承。经律师鉴定遗嘱据有法律效力。现我想卖我们共同所有一套住房,房产公证说:遗嘱没公证。需他前妻女儿签字认可方能办理房产公证。请问,既然遗嘱已生法律效力,为啥还要对方签字,这不还等于没有法律无效力吗?矛盾。那位给解释一下。谢谢。

问题解答:

1,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即使不公证也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公证过的遗嘱同时存在的,则以公证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分配。
2,继承的房产需要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再办理买卖过户。
3,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一同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需要提供:
(1)所有在世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
(2)所有去世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需要办理公证的房产证。
4,继承人拿公证书到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新的房产证后,再与房产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同到房管部门办理买卖过户。

广东胡律师:

房产公证处话说错,遗嘱是有效的,只是因为你们共同的一套房有一半属于你女儿,你想卖掉必须有你女儿写下一个赠予公证协议给你,然后你凭那个公证协议才能够去卖掉。

您的问题本身有个地方就是错误的
律师有什么权利鉴定遗嘱具有不具有法律效力啊

你的房产需要依法继承以后,产权人才可以进行变卖变更啊,继承的分配房产部门无权也无责任去给你做判断,需要相关单位或者你丈夫前妻的婚生女与你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房产部门才会给你办理变更变卖手续.

来晚了,回答的比我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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