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市××陶瓷商店于2005年6月10日与××省××陶瓷厂签订瓷砖购销合同一份,总金额92 930元。合同签订后,陶瓷厂即按被告要求的产品品种安排生产,于2005年9月按合同规定时间发货到××市,同年10月19日经××市××陶瓷商店验收入库,并开给陶瓷厂验收单一份。双方所签购销合同明确规定:“货到验收后10日内汇款,”但××陶瓷商店不按合同办事,长期拖欠货款,为此,××陶瓷厂曾多次派人催歀,××陶瓷商店才汇3万元,知道2006年6月仍未还清款项。××陶瓷厂只得起诉。
问题解答:
根据下面内容,拟一份民事起诉状,其他条件自拟。这个旅游问答期待您的解答,请登录账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