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擅自更改行程如何索赔

发布时间:2024-05-13 15:5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原定在A地出发,结果因为旅行社出票困难,更改为B地出发。在没有做多余解释的情况下通知我们搭乘汽车从A地奔往B地。这跟旅行社事先给我们的行程表不一致。根据规定是否可以向旅行社索赔?一般索赔的额度是多少?

问题解答:

我国现行《旅游法》明确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不难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内容。
  同时,《旅游法》也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综上,即便是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或是导游领队进行了处罚的情况下,也不能免除对消费者的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要结合你遭受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计算。

首先可以要求旅行社赔付

还可以到当地旅游局的质检所投诉

《违约责任》其中一条是“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擅自改变 行程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

如果还有不懂可以直接给我发消息

没有可能赔给你 应为出票和确定是两个时间 现在都是网络时代耽误一分钟就有可能可能没有票 旅行社没有和你另计在A-B地的车费就很不错了 你知足吧!!!!!

在不影响你的具体游程安排的前提下,适当的调整,无可厚非的嘛~~
这种情况你都去索赔~~可见不一般哦~~建议你以后都自助游好咯~~

一般不予赔偿。
建议你应该好好看看合同。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