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过户逾期 下家未及时贷出款是否违约

发布时间:2024-05-15 10: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双方合同约定于2009年11月30日前过户,由于下家自己办理贷款未及时,造成未能过户,下家是否违约?违约金如何计算?交易何时作废?

问题解答:

如果按照合同来视作下家违约,但是不是很好界定,你想,如果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怎么办?不是我不办而是银行拖了很久那怎么说呢?所以建议你不要撤销合同,当然如果你说不想卖了那是可以撤销合同的。违约责任你看买卖合同上,一般是房价的20%

不算违约。
违约金按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者协商
交易约定两年后作废,之前可以协商撤销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