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公司自定合同说在公司上满1年才给上保险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24-05-17 15:1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公司在合同书上写明:甲方根据国家和北京有关规定,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甲方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国家有这个规定吗?合同是否合理?

问题解答:

违法的

法律规定是,无论是否签合同,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是在该单位工作,就得买社保

你可以考虑去单位所属区的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给员工买保险,没有一年的说法。再说使用企业最多6个月啊。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维权。

必须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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