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功能

发布时间:2024-05-15 03:4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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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一、旅行社性质:是存在于旅游活动中主体(旅游者)和客体(旅游区)之间中介体形式之一。
二、作用:是旅游业支柱产业之一
是连接旅游供给和旅游需求的纽带
方便游客,促进旅游业发展
三、基本业务:外联及采购业务(如低价酒店,车票机票(或包机),景区门票)
组合和设计旅游产品
营销宣传、信息服务
代办旅行手续(国际旅行社可以代办签证)
提供接待服务

1.节约交易费用,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
旅行社曾在节约交易费用上对旅游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旅行社的出现使得原有的N*M的旅游市场交易模型变成N+M模型,但它所节约的交易费用是有限的。同样,假设市场上存在N个异质产品生产者和M个消费者,并且存在X个同等竞争水平的旅行社。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区域的独立性,同一时期内,在每个旅行社中交易的生产者为N/X个,消费者则为M/X个。如此,每个旅行社节约的交易费用为N/X*M/X-(N/X+M/X),那么,整个市场中节约的费用△TXC1=X*〔N/X*M/X-(N/X+M/X)〕=N*M/X-(N+M)。但如果以一个完全信息的互联网为中介,得到的结果△TXC2=N*M-(N+M)。
旅游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的旅行社业务则节省了(1—1/X)*N*M个单位的资金,而且这个值将随着旅行社数目的增多而增大。这就表明了,旅游电子商务更适合于像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广阔市场的地区。随着全球商务一体化趋势的加剧,旅游电子商务将更大地发挥其作用。旅游电子商务不仅减少了吃、住、行、游、购、娱等产品与游客之间的销售环节,更重要的是在旅行社行业内部实现了“机构精简”。传统的旅行社团是在竞争性很强的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运行的。旅行商加点提成后卖给国内批发商,国内批发商加点后给国外零售商,其再通过当地旅游代理出售给消费者。因为每个商家都有获得差价的需要,几经周折后,不但费时费钱,而且会给消费者增加额外的支出。消费者最终得到的旅行团价格与所需各种旅游产品零售价格总和的差额就微乎其微了。旅游电子商务则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把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起来,同样达到了低价批发转让旅游产品的目的。假如每一次交易增加7个点的话,旅行社之间经过一系列的批零环节,成本至少增加30%,而目前世界上较大的电子商务旅游公司,如YahooOnline、Expedia,它们的产品到达市场成本只不过增加3-5个点。比起旅行社,它们的成本则要低得多的多,实现了真正意义的物美价廉。
2.信息高度集中,操作方便快捷
旅游产品具有无形性,这使旅游产品无法以实物形态进入流通领域,而只能以信息的形式加以表现。信息传递是旅行社营销的关键。传统旅游业中的信息通常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传递的,信息存在容量小、欠丰富、针对性差的特点。这种缺陷增加了人们搜索、筛选信息的工作量。人们往往为了得到价廉物美的产品,货比三家,甚至不辞劳苦地寻找大量的广告资料,进行热线咨询,而网络旅游则让产品与用户见面。只要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选择好自己所需产品的规格、价格,再点击一下查询,就一目了然了。更方便的是,包括预定、交易、结算这样复杂的过程都可以在网上一次完成。
3.追求个性化,适应市场需求
目前,旅行社经营处于买方市场,市场需求从过去被动接受旅行社提供的“套餐”向追求多样性、个体化的主动选择性转变。越来越多的商家已经意识到“适销对路”已经成为市场主流,逐渐从产品销售转向产品开发。然而,面对自主性、个性化的国际散客自助出游趋势,他们感到力不从心,究竟该选择开发哪一种个性市场成了老大难的问题。人们求新求异的心理增加了消费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市场进一步细分。而对于相对封闭又实力单薄的旅行社要生产包罗万象的产品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市场的细分就意味着市场份额的减少。网络旅游正是在个性化旅游的大环境中应运而生的,充分满足了不同性格、心理的消费者的需求。网络旅游通过网站上的社区,及时搜集不同旅游者的需求信息,获取生产者的销售反馈信息。旅游电子商务的BtoC和CtoB模式利用得到的供需双方的信息寻找开发市场中的新亮点,BtoB、CtoC模式又加强了生产者与生产者、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使自组线路、自助出游完全变成现实。不久前,国内知名旅游网站——再见城市的“网络旅游测试”的成功也进一步证实了网络旅游的可行性。
4.协调供需矛盾,引导资源配置
旅游需求具有“多样少量”的特征,旅游供给则表现为“少样多量”,怎样才能缓解这种供需矛盾呢?传统旅游业中的旅行社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利用供需双方的有效信息使供给多样化、需求多量化,最终趋于平衡。但由于旅行社的不完全信息,它不可能对供需进行完全正确的引导。它对市场变化的反应相对迟钝,会造成短期卖方市场的假象,恶化供需矛盾。就拿假日旅游经济来说,旅行社只图眼前利益的盲目炒做往往导致供需失衡,制造了供不应求的假象,而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因为占有相当量的信息,就能对市场的细微变化做出灵敏的反应,通过全国范围的预警系统,及时协调供需矛盾、疏导客流,有利于旅游市场的全面、全方位开发和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三)旅行社的存在毋庸置疑
旅游电子商务以巨大的优势占据了旅行社市场,这是否就意味着旅行社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了呢?
1.网络发展不完善,短期内旅行社不会退出市场
网络旅游的概念的确让人耳目一新,但网络旅游时代的真正到来是建立在成熟健全的网络基础之上的。目前,网络的发展仍很不完善,它无法接替旅行社作为旅游中间商的历史重任。首先,网络的可操作性差,必须基于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不易普及。网上的消费者也多为高收入或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用户多分布在沿海开放城市,东部沿海普遍高于西北内陆地区。其次,安全性和速率是网络发展的瓶颈。网络虚拟性和网络黑客的侵袭增加了旅游产品的不可感知性和购买行为的风险性。网络的速率远远达不到消费者的期待水平,很难想象一个消费者会在网上订购一份在书摊上就能买到的当天的报纸。第三,网络信誉无法保证。尽管出现网上预定、支付,但网上的“承诺”不一定能够兑现,这不仅需要较高的社会道德水平来支撑,而且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对这种“承诺”进行制约,保证它的实现。
2.从长远看,旅行社的人性化服务永远是旅游电子商务的空缺
旅行社从事的是一种人性化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人性的呼唤、对感情的渴望越来越强。而人的感情又是电子化、信息化所不能替代的。虽然将来,人们会大量依靠网络信息选择旅游产品,甚至配有专业性的电子导游为其提供讲解服务,但是他们得不到被尊重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从马斯洛需求理论来看,人有被他人尊重的需要,人们外出旅游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尚未得到满足的被尊重需求的驱使,只有真正的人为人的服务才能满足这种与生俱来的虚荣心。再者,对于不同消费群的特殊服务也应属于这个人性化服务的范畴,如:老人、儿童。这两类人具有自己的年龄特征,因此不可能赶上网络自助旅游的浪潮。他们在旅游中需要更多的照料,以保证旅游活动顺利进行。只有旅行社从事的额外的高质量、高品位的服务才能使他们产生宾至如归的安全感和舒适感。)
(四)新型旅行社经营模式呼之欲出
1.利用业务优势,开展电子商务,从现实经营转为网络“虚拟经营”
网络旅游对于传统旅游并非一种颠覆,而是网络与旅游的融合。决不能因为旅游电子商务的优势而否定旅行社的业绩和作用。现代旅游网络在信息整理、市场开发上的缺陷就是缺乏旅游业介入的结果。旅行社是旅游业的中间商,它应以熟练的业务技能介入网络,开展电子商务,以网络平台为办公桌进行“虚拟经营”。所谓的虚拟经营,就是从事信息加工、传递,从差价盈利转为信息盈利。旅行社应在占有资源、营销网络的基础上转变经营模式与网络旅游相互合作、优势互补,使我国旅行社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有较强的竞争力。
2.细分市场,强化人性化服务
如果说“虚拟经营”只是一种脱胎换骨,那么细分市场才算是旅行社真正意义上的进化了。旅行社仍然是旅行社,但必须定位于网络旅游时代给予它的特定的市场。其一,提供导游与散客之间的中介服务,收取中介费用。这需要建立大量完整的导游信息档案。旅行社与导游的雇佣关系转变为游客与导游的雇佣关系,是对旅游者自主性的尊重,完全顺应旅游业的发展潮流。其二,开发儿童市场和老年市场。儿童和老人是两个钱、阳二要素都具备的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旅行社主要功能是组织旅游,也就包含了机票,酒店,车辆租赁,会议组织,汇展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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