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准备2008.10.28结婚,我6月份交了1000元定金,现在是8月8号,我想更换酒店!定金能全额退还吗?还是要损失一些?
问题解答: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1000元为立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
你现在只能跟酒店协商,尽量多拿回点定金吧。
但是,如果酒店出具给你的1000元收据上写的不是“定金”,而是“预付款”,那么,你就有希望拿回1000元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按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否能退回按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如果当事人约定,只要履行合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的,就按约定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另外,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按现行法律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你在合同中用的是“定金”字样,就照上面的办,
如果不是“定金”两个字,就可以要回来。
具体问题如果写的是定金,从法律上说是不能退的.最好是协商解决.
如果写的是定金,从法律上说是不能全退的.最好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