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拆迁房里有户口,但产权证上没名字,会吃亏吗?

发布时间:2024-05-14 04: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老公房,47平米,3口人,父母和儿子,当初花一万多买下的产权;
房子里三个人的户口都有,但产权证上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
如果拆迁,会得到设么样的补偿?
如果把母亲和儿子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在补偿的时候会不会多得一点?
因为儿子已到是婚年龄,还没买过房,如果现在自己去买房,会不会因为产权证上的名字,而被判为第二套房?

问题解答:

房产证和户口簿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有效凭证.房产证是房屋的所有权凭证,一般只写户主一人的姓名,代表全家对房产的所有权,没有必要把全家人的名字一一写上.户口簿是户籍的凭证,证明一家有几个人的户口在当地,以便于户籍管理,同时可作为以户口为依据的其他用途,如拆迁补贴等.
户主若现在去买另一套房子,最稳当的办法是:或者拆迁房搞析产,在拆迁过程中直接把产权过给儿子(可以办);或者买新房用儿子的名字.

只看户口就可以啦!与产权证上的名字没有关系!

不同地方的拆迁赔偿也不同,要按地方规定给予补偿!
可以是房子或是现金!但数量与金额就不一定是各地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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