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根据民法通则,好象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但根据合同法,双方应该还是平等的。法律上怎么定义(称呼)这样的法律关系?
问题解答:
呵呵~旅游合同属于民法上的合同关系,双方当然是平等关系。即使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也是平等关系啊~~~这个关系仍然是 合同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过合同客体——给付——的内容是:于旅游相关的服务。因此这种合同也属提供服务的合同。双方认为合同当事人,没有特意把它规范起来。他也不是特殊合同。
应该是属于服务类的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