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
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目前中国现存的古代衙署中惟一的明代县衙建筑。位于河南叶县东大街。叶县明代县衙不但规模宏大,气势雄伟,而且还是一座五品县衙。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2006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县衙坐北朝南,占地16848平方米。整座建筑由中轴和东、西两侧副线上的41个单元、153间房屋组成。主体建筑有大堂、二堂、三堂、狱房、厨院、知县宅、大仙祠、虚受堂、思补斋等建筑。大堂、二堂、三堂均为五间七架,屋面兰瓦兽脊,梁栋檐桷青碧绘饰。大堂前的卷棚,主体采用天沟罗锅椽勾连搭连接的作法,是高级别县令在建筑形式上的反映,是中国古代建筑的弧品。厨院主要建筑有灶房两间、厨房两房、储藏室一间、东西饭堂各三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