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化解我区劳动争议矛盾,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深入推进“平安贾汪”建设,贾汪区成立了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区司法、人保部门工作人员及专业律师组成,调解室设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人民调解室制定了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员守则、调解程序等规章制度,并做到规章制度上墙,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实施二次调处,一站式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对于矛盾较小、数额较少的劳动争议迅速化解,极大提高职工维权效率,减少进入裁审环节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