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西藏不幸死亡 家属索赔65万并当庭提出质疑

发布时间:2016-12-05 14:56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殷先生前往拉萨旅游,最终客死异乡。家人将殷先生的死因归咎于旅行社擅自更改了行程和对旅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上海旅行社告上了法院,索赔65万余元。昨天黄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值得一提的是,在办理死者的身后事时,旅行社一直无法提供以殷先生名字投保的旅行意外险保单,殷先生家人直指旅行社涉嫌私扣游客40元保险费。


  元旦、春节将至,外出旅游又呈高峰。业内人士提醒,游客在参加旅行团时,需当心旅行社在保险上偷梁换柱。如是前往西藏等高风险地区,需在买保险时另行约定。


  回宾馆之后游客不幸死亡


  今年6月16日,殷先生携妻曹女士参加了上海旅行社为期12天的“藏迷之旅”,团费7800元。6月17日结束了西宁的旅程后,旅行团前往拉萨。根据曹女士的说法,旅行社出具的行程单显示,当晚应在9:30前抵达拉萨,然而实际当晚由于火车车次变化,6月19日凌晨,整个旅行团才到达下榻的宾馆。考虑到舟车劳顿,部分旅客希望导游能推迟第二天的行程,但遭到了拒绝。早上8点,大家被宾馆的叫早电话闹醒。此时,到达西藏后的高原反应逐渐显现出来,不少人出现了头晕、脑涨和胸闷等症状,最严重的已经卧床不起,必须在宾馆打点滴。见团内已经有人倒下了,旅行团内的部分旅客再一次跟导游交涉,希望能改到下午出发,可导游却说这是正常现象,习惯了就好。


  根据旅行社的行程单,6月19日上午游览布达拉宫、下午游览大昭寺,其中有一个小时的自由逛街、购物环节。可到了当天,曹女士发现行程被导游自说自话改动了,上午游大昭寺,午饭后游布达拉宫。进入布达拉宫景区后不久,殷先生发觉身体不适,想放弃登高游览,在景区门口等候大队人马。“这时候殷先生已经不行了,但导游称布达拉宫不能走回头路”,同团的尤女士昨天出庭作证时说,“当时殷先生全身出汗,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导游安排了一名当地女子陪同殷先生登高。”


  “玩一个布达拉宫很耗体力,殷先生本来人已不舒服,再加上又被导游拉去购物。”原告认为,登完布达拉宫后的购物进一步加重了殷先生的病情。“这个商店购物环节行程中并未安排,而且导游只顾着拉生意推销商品,却没有陪在我父亲身边。”殷先生的儿子在庭上很气愤。回到宾馆后,殷先生就再也没能出房。120急救车到场后表示,他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很快被宣布死亡。


  旅行社有无责任成为焦点


  原告认为旅行社需为殷先生的身亡买单,“在整个旅行过程中,包括我父亲在内的不少团员,都多次向导游提议推迟行程,让旅客休息够后再出发,可都没有引起导游的足够重视。如果她不是一意孤行,说不定我不会与父亲天人两隔。”


  在昨天的庭审中,旅行社多次表示,旅行社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旅行社条例,旅游行程不能因个别旅客的要求而改变。殷先生如果觉得身体不适完全可以留在酒店里休息,而他自己坚持要游完全程。


  针对原告提出的是额外增加的购物环节才让殷先生病情加重,被告称:“按照行程单,当天是有自由购物环节。就是因为看到原告身体不好,导游才带着整个旅行团去商店购物。在得知殷先生在宾馆很不舒服后,导游也曾积极协助救治,采取了去前台取吸氧器、拨打120急救电话等方式。被告对殷先生的不幸去世很遗憾,但从法律上讲旅行社并没责任,事后旅行社还出于人道主义给付了3000元补偿。”


  特别关注
  收了游客40元到底买没买意外险


  最令原告起疑的是,殷先生身故后,家人曾向旅行社提出,希望旅行社出具保单,以便去保险公司索赔。“我们的团费中包含着40元的旅行意外险,这是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甲方(消费者)委托的乙方’购买旅行意外险,可事后旅行社却始终不提供我父亲的意外险保单。”殷先生的儿子说,旅行社可能黑了他父亲的40元保费。


  但被告代理人却在庭审中回避了原告的疑问,仅表示保单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殷先生是死于脑水肿引发的猝死,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在法官的要求下,被告代理人这才提交了一份上海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国寿旅游意外险保险业务统保协议书(2009)”。根据该代理人的说法,游客意外险的操作模式是,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一年内所有游客均向保险公司投保。“每个团成行时将团员名单发给保险公司,就表示保险公司已经为该批游客统一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就好比批发与零卖不同,团体险购买与单个游客购买旅行意外险的操作方法是不同的。”


  “协议中写明国内2-15日游的每位游客保费是4元,而我父亲支付的是40元。当初旅行社说好收40元是为我父亲代买旅行意外险,如果只有4元,应该只收4元。所以这份协议不能证明旅行社曾履行合同为我父亲投保。”殷先生的儿子质疑道。遗憾的是,对此提问旅行社的代理人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原告只能要求旅行社必须出示以死者殷先生名字购买的保险合同,被告表示这只能庭后提供了。


  【衍生调查】
  暗吃意外险保费在业内并不鲜见


  “针对团体客人境内旅游,现在不少旅行社都会赠送一份意外保险,这是旅行社在每年年初通过保险公司购买的团险。投保人数是旅行社上一年全年的游客数,这种保险的保费是非常便宜的。”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是去境外,或是前往西藏等高危地区,一般旅行社还会建议游客购买额外的旅行意外险,这类保险价格在几十元上下,在购买后,旅行社会提供一张保险卡让投保人保管,并上网生成相关的电子保单。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旅行社打一些擦边球,暗吃旅游意外险保费的现象并不鲜见。常见的手段是偷梁换柱,用旅行社责任险或是价格便宜的团险替换游客自己掏钱购买的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旅游意外保险是旅游者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受益人都是旅游者自己。


  【友情提醒】
  游客签合同须注意3大事项


  ●业内人士特别强调,“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需注意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类别,是“意外”险还是“责任”险,这两字的前缀需要留意。


  ●游客如果掏了几十元钱购买旅行意外险,需要向旅行社索要保险卡。如果旅行社不提供,建议游客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是去西藏等风险较大的地区,建议在购买旅游意外险时,对高原反应等内容和保险公司另行约定,比如再购买一份单独的“高原反应险&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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