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六大计划 提供保障支撑 更大力度推动旅行社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6-12-05 21: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旅行社是串联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的中介兼服务型企业,在旅游业发展中一直处于枢纽和集聚地位。企业发展是产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企业强则产业强。做大做强旅行社企业,对提升服务品质,改善市场秩序,扩大旅游市场规模,提高旅游业运行效益,增强旅游消费对地区经济增长贡献度,都具有战略性意义。《旅游法》正式实施对旅行社企业的转型成长、整合重组,既是必然要求,又是最佳时机。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近期调研成果,形成以下汇报。


  一、苏州旅行社业发展现状


  截止2012年底,全市拥有各类旅行社252家,其中城区134家,各县市118家。全市旅行社总资产10.8亿元,直接从业人员8500人,年主营收入约50亿元。我市旅行社实缴税金、入境外联组团人数、入境地接人数、国内地接人数、利润总额、外汇结汇旅游收入等指标位列全省前列。同程网入围全国旅游集团20强,获“全国驰名商标”;苏州青旅列全国百强旅行社排名第13位;苏州文化国旅、苏州中旅和苏州青旅被评为全省首批5星级旅行社;苏州游客满意度连续两年列全国首位。全市旅行社业发展迅速,也存在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数量多,规模小。截止去年,全市营业额超亿元旅行社仅有9家,总营收额合计27.3亿元,占总量68.8%。营业额低于1000万元的旅行社多达194家,占旅行社总数的74.6%,却只占总营收额的9.76%。


  二是业务忙,利税低。“十一五”以来,全市接待境内外游客数量年均增幅12.91 %。2012年,全市旅行社接待境内外游客1278.57万人次,但利润总额仅7318.22万元,营业税金仅2490.17万元,旅行社平均纯利率仅为1.46%。


  三是自组少,转手多。目前全市旅行社出入境组团和接团,主要依靠京宁沪杭等地以旅游批发为主的大型旅行社转手,自主外联少。2012年,苏州市民出境游24.36万人次,经由苏州旅行社直接组团仅7万人次,转由上海等地旅行社组团近18万人次,占总量72%。


  四是创新弱,人才缺。大部分旅行社仍紧盯传统团队包价业务,产品同质化、利润薄。对于代表市场需求的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中适合旅行社开展的专项业务缺乏研究;对于随着国内消费水准提高,所形成的旅游服务高端小众化趋势反应迟缓;对于产品设计、业务模式创新、跨界融合和同业联盟等发展路径缺乏思考;对于IT等高新科技在管理与服务中应用缺乏意识。此外,旅行社行业人员薪酬体系不健全,造成人员流动率高、专业人才缺口大。


  二、苏州旅行社业转型升级的初步构想


  以《旅游法》为准绳,坚持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和市场配置力“三力驱动”,力促重点旅行社在企业规模、经营效益、品牌影响和服务品质等方面实现跨越发展。通过三年努力,实施六大计划,推动全市旅行社业全面升级。


  一是旅行社市场规模倍增计划。通过提升旅行社企业组团接待能力,推行适应休闲度假旅游的小包价产品,大力发展新型旅行社业态,使全市旅行社营收规模实现三年倍增,到2016年达到100亿元。其中,旅行社组团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5%以上,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6.4%以上,旅行社业利税水平年均增长10%以上。


  二是旅行社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发挥国有企业公信力高、跨界整合能力强等优势,以文旅、苏高新、圆融、苏汽集团和太湖旅游集团等国资平台为核心,采用公平、自愿原则,对中小型旅行社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同时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竞争实力较强的民资旅行社迅速做大做强。从而形成全市旅行业批发零售的垂直分工体系,提高业务集中度。到2016年底,培育营收超十亿元旅行社3家,超五亿元10家;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前10强1家、前20强2家;推动2至3家以旅游业务为主的企业上市。


  三是星级品牌旅行社创建计划。推进星级旅行社标准化质量体系管理,到2016年底五星级旅行社达到8家,力争10家,四星级旅行社15家,力争20家;引进具有标杆作用的境内外高品质旅行社3家;充分利用太湖、金鸡湖、苏州湾、苏州园林等著名地标知名度,实施旅行社企业品牌战略,三年内增创全国驰名商标3个、省级著名商标5个。


  四是全市“出入境游”客源联盟计划。建立国资相对控股、各国际旅行社参股的全市居民“出入境游”集中收客平台。根据各旅行社现有外联优势,协商确定各自主攻外联国别(或国际区域),建立以市场利益驱动为主、联盟协约为辅的互送客源机制,形成互为批零的市场分工体系。从而大幅提高自主出入境组团比例,充分利用我市出境客源优势,夺回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话语权,进而做大入境游市场,延长入境游客在苏逗留时间。


  五是“苏式”地接体系构建计划。构建彰显苏州旅游资源优势和公共服务优势的接团服务体系,以及面向到苏后仍需旅行社服务的散客接待体系。以《旅游法》正式实施后“揽客组团利润”远大于“地接服务利润”等失常现状将被彻底扭转为契机,引导旅行社在串接优质景区、餐饮、住宿和交通等旅游资源上下功夫。以“一日游”市场秩序整顿为契机,构建国资主导、民资参与的散客接待企业联合体,改变以往“黄牛”街头揽客为主的散客成团方式,进一步提升“苏式”旅游整体品质。


  六是旅行社新业态挺进计划。引导传统旅行社,关注休闲度假游趋势下的散客服务需求,以及修学旅游、婚庆旅游、养老旅游等旅游新业态,推出与之相适应的新型服务产品。引导同程网、八爪鱼等电商型旅行社,优化平台、稳住阵脚、扩大市场份额。引导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旅行社,关注旅游大众化背景下部分游客高端小众化需求,走特色经营和高端精细化服务之路,以超值服务赢取超值利润。引导旅行社、景区、宾馆、餐饮等企业跨界融合,相互拉长产业链,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做大规模。引导传统旅行社企业利用智慧旅游等技术,促进管理与服务水平双提升。


  三、保障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编制苏州市旅行社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从市委、市政府层面下发实施,把做大做强旅行社业作为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工作。在现有市旅委会框架内,成立推进旅游企业发展工作小组,对照行动计划各项目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旅行社诚信体系建设。明年起,对全市所有旅行社建立统一的电子诚信档案,记录游客评价、投诉以及市旅委各部门监管等全方位信息。针对旅行社服务流动性强的特点,开发游客可通过手机完成的服务评价系统。完善市旅委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处理机制。根据诚信档案中正、负面记录,每年对旅行社进行服务质量与信用等级评定,并向全社会公布。同时,依据《旅游法》清理旅行社门店挂靠现象,力争实现旅行社全面直营。


  三是加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旅游服务的支撑。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规划布局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支持旅游咨询中心以及旅行社地接联盟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高速入口、轨道交通站点、商业中心等城市窗口地区布点或设立标识。支持旅行社出境联盟在城市中心和社区居民服务站设点,并在外事部门协助下建立居民出境旅游签证服务中心。


  四是加强旅行社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继续实施姑苏旅游人才计划。与市委组织部、国家旅游研究院和苏州大学联合创办苏州旅游高级人才研修班,集聚苏州各旅游集团、旅行社、宾馆和旅游项目中的优秀管理人才,以苏州旅游发展为实题,以实战操作为要求,以跨界融合为目标,打造苏州旅游“智库”。


  五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对获评驰名、著名商标、五星级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及入选旅游集团前20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设立旅行社外引内联绩效奖、大型团队引进奖;对于引进申办重要国际会议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将四星级以上的旅行社纳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务会奖活动邀约招标对象。推进金融机构和旅行社企业开展合作,鼓励消费金融公司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


    注:本文为苏州市旅游局在全省旅行社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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