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当“铁公鸡”是游客无可指责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6-12-06 13: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3


  对于2月5日发生的香港导游与内地游客斗殴事件,本不想说什么。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2月7日判罚涉嫌参与斗殴的当事人每人1000元罚款及守行为 (即法庭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不再犯法)1年,也没有什么好说的。然而事件发生后,一些对游客的指责却让人不吐不快。


  有些人在议论这起斗殴事件时,对游客使用了“铁公鸡”这样的字眼。其言下之意,如果旅客听导游的招呼,出手大方一点,那就不会有争执,更不会有斗殴。


  或许我们应该理解导游的苦衷。香港旅游业议会主席胡兆英呼吁业界要向导游提供最基本收入保障,以免过度依赖佣金作为收入。从这种呼吁中,大致可以看出这样的现实,那就是多数导游收入无保障,特别是一些报价低廉的旅游团,导游的收入甚至旅行社的收入只能通过购物佣金实现。不过,并非每一种存在都是合理的。购物佣金的存在,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无合理之处。


  这些年来,导游与游客间的争执时有发生。业内人士常常建议,“低价多劣质”,游客应该审慎选择超低价格的旅游团。这样的建议和“铁公鸡”的指责本质一致,都在有意无意归责于游客。


  人皆有趋利避害本能,市场经济下,消费者更是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消费选择权。既然旅行社愿意提供低价旅游,游客为什么要弃低就高,去选择高价团?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签订协议后即形成契约关系,旅行社的承诺就应该得到落实。旅行社如果不能提供周到的服务,如果胁迫游客购物,那就违背了基本的从业准则,就是无良旅行社。


  明眼人不难看出来,包括在香港发生的这起导游与游客斗殴事件在内,几乎绝大多数争执,责任都在旅行社和导游一方,实在与游客没有关系。游客凭什么要当冤大头,凭什么要傻呼呼地听导游的话,积极主动去购买自己不想买的东西?


  更匪夷所思的是,有人竟然把当前旅游业存在的这一现实,归咎到游客头上,认为是游客恶意报价。这纯粹是倒打一耙。明明是旅游从业者恶意竞争,与游客有什么关系?而且不得不说的是,旅游业出现的种种乱象,与监管者不无关系。如果监管者从维护市场秩序出发,让几家不良旅行社彻底退场,不信歪风刹不住。无序竞争搞到最后,恶果要游客来承受,真是可笑之至。


  没有“铁公鸡”游客,只有无良旅行社。当我们在呼吁游客理解旅行社和导游时,更应该呼吁对游客的理解和对秩序的遵守。每一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游客的消费选择权,没有任何人能以任何理由剥夺。价单是旅行社报的,协议是旅行社签的,旅行社就应该履行契约。否则,就是违约违法经营,就应该被逐出市场。对待旅游业中的害群之马,只有这样严厉处置,才能真正杜绝恶性竞争,从而使旅游业逐渐回归正常的发展

  • 上一篇:2011旅游行业四大猜想
  • 上一篇:酒店环保需另寻出路
  •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