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 标准引领 促进宗教、旅游场所燃香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6-12-06 15: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浏览:2


    本文为安徽省旅游局在2012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安徽省是全国宗教旅游活动场所较多的省份,拥有中国四大佛教名山之一的九华山和四大道教名山之一的齐云山,庙宇众多,香火兴旺。长期以来,宗教、旅游活动场所所在景区绝大多数居民靠山吃山,相应从事香烛生产、经营等旅游服务。在香烛市场十分红火的同时,香烛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不够文明、不够和谐、不够健康的问题和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规范燃香活动开展以来,我省根据实际情况,对深入开展文明燃香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经过两年多来的积极试点和成功实践,全省主要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方式趋向文明,礼佛行为更加规范,景区香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因势利导促进宣传管理。2009年6月18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后,作为规范全省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牵头单位,我局因势利导,与相关部门联合,在全省主要宗教旅游场所和新闻媒体开展了集中宣传,通过在燃香点设置倡导文明和环保的宣传标语、投放宣传海报和图片、添加安全警示标识等多种方式宣传规范燃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游客、进香群众和当地居民认识到燃大香、高香产生的烟雾不仅危害僧众的身心健康,也对广大游客、信众、香客的身体造成威胁;文明燃香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推进节能降耗的具体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从而使文明燃香逐步成为公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我局还在全省旅游系统组织学习了国家六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市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要做到四个结合。即: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相结合,与行业精神文明、旅游诚信建设相结合,与环境保护、文化传承、安全工作相结合,有序有效地推进全省规范燃香活动顺利进行。我省文明燃香试点单位---九华山风景区共印制《文明燃香宣传手册》、《文明燃香活动通告》和《致全山广大居民、经营户一封信》3000份,在游览线路、停车场以及显要地段和全山大、中型寺庙门前树立文明燃香活动公益广告牌200多个,在高速进出口和318国道旁树立大型文明燃香公益广告牌5个,出动文明燃香宣传车200余台次,进行流动宣传,解答经营户和来山客人千余人次咨询。其他宗教旅游场所也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咨询活动。全方位、高密度、多视角的宣传工作使规范燃香工作得到宗教旅游场所居民、经营户、进香群众和游客的理解与支持。


  (二)依据标准促进规范管理。我省九华山是国家六部门确定的10个宗教旅游场所文明燃香试点单位之一,为确保规范燃香活动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九华山景区组织修订了《九华山风景区佛事用品——佛香》和《九华山风景区佛事用品——佛烛》两个省级地方强制标准,对燃香地点、敬香数量、敬香规格和敬香形式做出明确要求,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内等禁火区烧香。并结合标准颁布施行,精心举办百寺文明燃香活动启动仪式,与各大旅行社签订《文明燃香承诺书》,与各香烛经营户签订《文明经销香烛承诺书》,向广大居民、来山游客发放文明燃香活动宣传资料。该标准不仅促进了九华山景区的规范燃香活动,也通过深入、持续的宣传和推广,在全省宗教旅游场所形成较大的影响,起到了典型引导、示范带路的作用。芜湖市4A景区赭山旅游景区的广济寺,号称小九华,也自觉规范燃香工作,在寺院门口设置公告牌,严禁将超标的高香、大香带入寺院。


  (三)建立机制促进协作管理。去年3月26日,国家旅游局等六部门召开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和部署,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了由省旅游局牵头,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宗教局、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参与,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市有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宗教协会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点,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对规范燃香活动进行专项部署和治理整顿。在重大宗教活动、庙会、节假日等燃香旺季和高峰时段,坚持联动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指导。


  (四)抓住关键促进重点管理。加强旅行社和导游员的教育和管理是促进规范燃香的关键节点之一。按照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局要求各地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经营行为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通过召开旅游协会会议、开展旅游企业年会、组织导游年审培训等各种途径和方式,向各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宣贯文明燃香政策,要求旅行社在组团时必须向游客发放文明燃香宣传资料,导游人员在带团时必须引导游客购买、燃烧符合标准的香烛产品,并加强抽查检查,努力营造“文明燃香、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检查促进常态管理。近年来,我局坚持将规范燃香活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部门联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加强香烛市场日常监管,实现文明燃香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具体来说,在日常执法监管坚持“三个结合”,做到检查工作横向到底、纵向到底。一是做到内外结合。一方面要求宗教旅游活动场所所在景区加强对燃香经营户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游商尾随兜售情况的打击力度,营造有序的经营环境,确保合法商户的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加强对宗教旅游活动场所所在景区内部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消防设施配备与维护等情况的检查,协调提升管理水平,完善管理规范。二是做到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一方面,旅游、工商、城管、公安、消防等专业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宗教旅游活动场所的检查频次和人员力量。另一方面,结合黄金周、小长假安全检查活动,针对宗教旅游活动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的力度。三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除了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常规检查外,还动员、抽调行风监督员、政风评议员等社会监督力量加入我局组织的旅游市场检查暗访组,进行实地检查,把规范燃香活动和行风、政风评议结合在一起,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在今年9月,国家旅游局杜江副局长亲率国家六部门检查组前来安徽检查假日旅游和规范燃香工作,并九华山召开了“规范燃香工作现场会”,我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继续推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省规范燃香工作在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的指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优化旅游大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尚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但是对照国家六部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香烛市场的群众性、复杂性、和治理易反弹性,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思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进一步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将九华山规范燃香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向全省推广,坚持规范燃香工作与旅游企业文明创建、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的统筹和结合。


  2、进一步推进标准的宣贯和实施。结合国家燃香标准的实施发布,与省质监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全省宗教和旅游活动场所落实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联合质监、工商、宗教、文物等部门,广泛宣贯香类产品标准、宗教活动燃香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进一步提高用香单位和游客对燃香标准的认知度。及时跟踪了解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在我省的执行情况。


  3、进一步促进联动协作机制的形成。切实加强与工商、宗教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同时从香烛的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等所有环节上加以规定,严禁制售大香、高香。积极开展宗教旅游场所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抢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的文明、安全、环保和秩序。


  4、进一步推动规范燃香工作的常态管理。将文明燃香、规范燃香作为A级旅游景区评定和复核的主要内容之一,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有效地常态管理,对于燃香不规范的景区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摘牌处理。要求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做好文明燃香规范工作,推动全省旅游景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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